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號)精神,為了做好我校2014年免試招收臺灣學生工作,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顶標級、前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均標級。
二、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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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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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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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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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語言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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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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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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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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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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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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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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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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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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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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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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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國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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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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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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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視具體報名情況而定。
注: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营銷、人力資源管理三個專業)按大類招生,“一二年級打通培養,三年級再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重新確定專業、分專業培養”。
三、報名時間
2014年5月16日–2014年5月22日申請報名。
四、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欲報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下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4年招收臺灣地區免試生入學申請表》并按要求填妥;書面版申請材料還须包括:
1、學測成績通知單影印本;
2、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
3、身份證及臺胞證影印本;
4、其他能證明自己經歷和能力的材料影印本。
上述材料用特快專遞於5月24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並同時將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請用WORD格式)發送到我辦。
五、選拔程式
1、 資格審查:我校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並於5月27日前在我校高考招生網(網址:http://zsb.gdufs.edu.cn/)公佈審核結果。
2、 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在公佈審核結果時一同公佈。
六、錄取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面試成績及申請材料擇優擬定合格名單,報學校招生委員會批准。經批准的合格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向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辦理錄取手續。
七、本簡章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學校高考招生網上通知,請及時查看。
八、郵寄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行政樓123室
郵寄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510420
聯繫电话:86-20-36204310 傳真:86-20-36207054
電子郵件:zsb@gdufs.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dufs.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zsb.gdufs.edu.cn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