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音乐表演理论知识和扎实的演唱或演奏技能,具备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能直接参与国际音乐表演与文化交流,能够胜任政府机关、社会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普通院校、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对外文化交流机构等单位的表演、传播及项目执行、教学及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音乐艺术人才。 本专业的毕业生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1. 具有扎实的音乐表演技能和音乐理论基础,能够胜任各种表演和演唱或演奏指导工作,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 2. 具有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和指导、音乐传播项目策划执行的能力,同时,掌握文献检索与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3. 具有国际化的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具有扎实的外国语言基础,能较好运用外语从事国际音乐表演与文化交流的能力。同时,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关注国内音乐文化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音乐文化沟通能力; 4. 具有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音乐表演各项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5.形成科学的世界观、积极的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文共建的文化战略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