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外国语言文学、全球经济治理、涉外法治研究及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重要基地。
学校形成了外语学科与非外语学科“双轮驱动”、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格局。现有71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有3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共有31个外语语种,是华南地区外语语种最多的学校。学校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8个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现设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和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分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5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1个交叉学科),1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几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21年学校入选广东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5个学科入选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社会科学总论、工程学学科位居ESI全球前1%。
学校以培养全球化高素质公民为使命,着力推进专业教学与外语教学的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过硬本领、创新能力、担当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学校是联合国高端翻译人才培养大学外延计划的中国合作院校,国际大学翻译学院联合会(CIUTI)和国际译联(FIT)联席会员,列入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学校名录(AIIC),教育部高等学校翻译专业教学协作组秘书处所在单位,世界翻译教育联盟(WITTA)首创单位,是入选中日韩三国首脑倡导的“亚洲校园”计划唯一一所外语类院校,入选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法律、国际仲裁)研究生项目。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质量持续向好,就业满意度继续保持高位。
学校加强全方位国(境)外教育合作与交流。截至目前,已与64个国家和地区的496所大学和学术文化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建有7所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与澳门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翻译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大力推进“亚洲校园”“湾区校园”“欧亚校园”建设;开展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着力打造国家留基委“国际治理创新研究生项目”“OECD人才培养项目”“高端传译人才培养项目”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欧洲文化研究项目”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以及“粤东西北地区乡村治理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首倡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葡语教育联盟”“粤港澳大湾区孔子学院合作大学联盟”,推动大湾区葡语教育及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
二、招生对象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11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注:1.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专业。若所含专业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3.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的新生入学一到两年后做出专业的选择和确认。
4.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有转专业的机会。
四、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一)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二)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对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将以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按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的分数之和(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则按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的分数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同时参考考生其他学习经历,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
1. 经济学、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人民币6061元/生·学年;
2. 英语、日语:人民币6853元/生·学年。
注:以上学费为学年制学费标准。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暂按所学专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及实际修读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
(二)住宿费
新生统一按人民币1700元/生·学年预存,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收费标准划扣。
(三)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六、其他
(一)入学及体检。考生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安排新生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学生在我校规定的在籍学习最长年限内,修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经我校批准,可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五)本简章适用于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
白云山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
(二)联系方式
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123室
邮政编码:510420
招生办电话:020-36204310、36209514、36209524
招生办传真:020-36207054
招生办电子邮箱:zsb@gdufs.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ufs.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s://zs.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